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经济纠纷时有发生,若处理不当,小矛盾很可能演变为大冲突,甚至存在“民转刑”的隐患,尤其临近年关之际,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与激化,让麻池镇群众能够高兴迎接新年,近日,麻池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二手家具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此次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拟加盟经营某连锁麻辣烫店,在与总店商议后,得知张某也是加盟商且经营不到一年,其店内的各种设备,诸如家具、厨具等都是符合加盟品牌要求的,现张某因个人原因打算关闭店铺,因此王某希望能从张某处直接购入其店内的二手设备,减少开店成本。在看完相关设施设备后双方约定成交价为一万一千元,王某预先支付三千元,承诺货到后付清剩余尾款,考虑到张某的店铺位于萨拉齐,因此双方通过视频的方式对交易货物进行了初步的线上验货,同时由张某自费雇佣车辆将交易货物运输至位于麻池镇的王某店铺内。张某将货物送达后,王某的妻子验货后没有当场对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但是两天后,当张某向王某主张其应支付剩余的八千元尾款时,遭到了王某的拒绝,王某认为这批二手家具瑕疵过大影响后续使用,王某不仅拒绝支付尾款,甚至要求张某将该批二手家具全部拉回萨拉齐。张某认为王某若是不满意该批二手家具的质量,应当在验货时提出,且王某明知其购买的乃是二手家具,存在瑕疵是必然情况,不能在接收货物两天后才提出质疑,此外,萨拉齐与麻池镇距离过远,运输成本过高。双方就此产生分歧,数次协商无果,张某多次从萨拉齐赶来麻池镇与王某理论,矛盾逐渐激化,双方遂向司法所寻求调解。

双方来到司法所后,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我所工作人员首先安抚双方情绪,告知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理性,以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避免激化矛盾。随后,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双方对此次纠纷的描述及诉求,详细询问了交易过程、二手家具交付时的状况、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关键信息,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此次纠纷进行客观分析,指出王某明知其所购买的乃是二手家具,存在瑕疵是必然情况,且对交易货物不满意应在接收货物时仔细验收、提出异议,而不能在接收货物两日后再以货物瑕疵过大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因此针对该纠纷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从诚信原则、交易习惯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解,并提出调解方案:王某向张某支付七千五百元的尾款,王某对接收二手家具无异议,双方结束此次交易。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和协商,双方同意该调解方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七千五百元的尾款,双方均满意调解结果,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此次因买卖二手家具而产生的经济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该起经济纠纷的圆满解决,是麻池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麻池司法所将持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继续秉持公正、专业、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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