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有效解决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推进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质升级,探索城区重点区域路内(路缘石以下)、路侧(路缘石以上)停车收费管理模式,结合我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泊位、分步实施、有偿使用、智慧赋能”的方式开展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工作,重点挖掘交通密集和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区域停车泊位资源,积极探索路内路侧停车泊位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逐步建立具备价格调节机制、智慧化管控的路内路侧收费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同时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有偿使用收益为提升城区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化改造和管理水平提供资金保障,形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性闭环,促进车辆有序停放,提升停车设施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状况。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
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工作在规范静态停车秩序的同时,也是盘活市政公共资源和探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大胆尝试。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采取区政府统筹组织,区执法局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实施,各相关部门须分工明确,高效协作,协同推进。
(二)尊重民意,平稳推进
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的实施应公开透明,要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现场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安全畅通”底线,全力满足临时停车需要,缓解市民停车压力。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在提升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区域停车秩序的同时,持续加大对实施区域外及周边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实现规范管理与秩序提升同向发力、长效管控。
(四)设施优先,精准施划
严格遵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现行城市停车相关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开展泊位施划工作,科学统筹道路通行安全与市政运行保障,主动避让消防通道、雨污管网、照明设施、无障碍通道等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切实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完好、安全、有序运行。后续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更新修订、废止更替的,同步按照最新现行有效文件要求执行。
三、实施步骤
结合城区实际情况,拟采取区政府授权区执法局为牵头实施单位,由区执法局组织公开招标,中标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进行。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扩面、长效运行原则,科学统筹全区停车治理工作,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区域拟选定102个点位16210个停车泊位(详见附表),同步配套建设智慧停车收费终端、标识标牌、监控等附属设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城市发展、路网结构优化、交通流量变化及停车需求实际,对点位、车位及配套设施动态优化、统筹增减、迭代更新。
(一)一期试点先行阶段
优先选取停车需求集中、交通秩序问题突出、群众诉求较为迫切的重点路段与核心区域开展试点。先期建成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同步完善泊位施划、设备安装、收费试运行及秩序管控等工作,全面检验运营模式、管理流程和服务保障能力,及时梳理问题、总结经验,为后续全域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二)二期扩面延伸阶段
在一期试点成功运行、管理模式成熟稳定的基础上,系统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完善运营管理、收费执行、投诉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措施。选取停车供需矛盾相对突出、管理需求较为迫切的次重点区域,稳步扩大智慧停车管理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路内、路侧停车秩序规范化管控水平,逐步构建层次清晰、管控有序的停车管理格局。
(三)三期全域深化提升阶段
在前两期工作成效基础上,对城区符合条件的路内、路侧停车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智慧停车管理全域覆盖、高效联动。持续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强化动态监测、智能调度、秩序整治和服务提升,根据城市发展规划、交通运行状况及政策标准变化,适时优化调整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确保项目在整个周期内规范、平稳、长效运行。
四、管理办法
(一)备案管理要求
依据《包头市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包府办发〔2023〕137号)规定,由市区两级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对路内、路侧规划停车泊位分别备案并实施分类管理。后续相关政策规定及主管部门职能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停车收费区域
拟实施区域内路内、路侧停车泊位,部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地上公共停车场。
(三)停车计时时段
对各类停车泊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计时收费管理。
1.居民区周边路内、路侧泊位:日间正常计费,夜间错峰免费停放。
2.非居民区路内、路侧泊位:实行全天常态化计费管理。
3.公共停车场:实行全天常态化计费管理。
4.机关事业单位泊位:结合办公作息,在非工作时段及节假日对外开放并按规定计费管理。
后续根据城市交通运行变化、民生保障需求及上级政策调整,适时优化调整计费时段、收费规则,实行动态适配管理。
(四)停车优惠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价费字〔2021〕1067号)、关于印发《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2〕398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今后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相关政策法规如有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严格按照《包头市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包府办发〔2023〕137号)文件附件《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停车泊位;今后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出台新的相关设置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2〕398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5〕48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确保收费规范,公开透明;后续收费政策及标准发生调整的,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七)车辆停放规定
1.在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实施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停车人应当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及方向停车入位,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并按规定交纳停车管理费。
2.车辆应当在划定泊位内规范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无障碍专用泊位及禁停区域,不得压线、跨位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特成立九原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赵部军 区委副书记、市中心区建管委主任
副组长: 梁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 杜孝锋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 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现东 区发改委主任
张云升 区财政局局长
金志强 区住建局局长
杜文彪 区执法局局长
崔 云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旭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黄 猛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刘鹏程 阿嘎如泰苏木人民政府苏木长
唐 飞 哈业胡同镇镇长
刘 健 麻池镇镇长
郑园园 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欢 赛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岱 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根虎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冀 冰 哈林格尔镇副镇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工作,研究审议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计划、收费标准、运营模式、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高效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主任由区执法局局长杜文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督导检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责任分工
为确保我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执法局
负责全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调度和监督指导;负责前期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组织中期公开招标及签订协议工作;负责后期路侧停车泊位备案并对中标企业智慧停车运营、附属设施维护及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联合区交管部门做好路侧违停车辆的劝导和处罚工作。
(二)区交管大队
负责协同区执法局做好实施区域及周边道路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开展路内违停车辆的劝导和处罚工作;负责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备案和监管等工作,指导运营企业科学设置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统一规范路内停车标志、标识、标线;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等情形,结合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和管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区发改委
负责为实施区域停车泊位(场)运营管理提供价格政策指导和动态更新收费标准。
(四)区财政局
负责指导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并足额纳入政府非税收缴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资金管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区自然资源分局
负责协助运营企业核查实施区域停车泊位及智慧停车附属设施土地性质和用地权属。
(六)区住建局
负责协助运营企业解决实施区域市政公共区域及绿地内停车泊位、智慧停车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等相关问题。
(七)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实施区域停车泊位收费价格监管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八)区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类媒体,对我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政策及相关工作开展宣传解读;对实施区域停车泊位相关网上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测,对发现的负面舆情研判风险等级并通知属地和相关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重大网络舆情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九)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受理群众关于停车位收费的各类投诉、咨询、建议,及时将相关工单转办至对应责任单位,跟踪工单处置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办结、规范回复;同步收集群众反馈的突出问题,定期分析停车收费类工单数据,梳理高频投诉点、矛盾焦点,为优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热线知识库维护工作,做好热线前端接线指引、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
(十)各苏木镇、街道
负责配合区执法局、区交管大队及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的政策宣传、民意沟通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助开展停车泊位施划、智慧设施布设、秩序维护和违规停放行为劝导;及时收集并上报辖区群众关于停车管理的意见建议与诉求,配合做好属地服务保障,确保实施区域停车秩序规范,群众出行便利。
(十一)中标企业
负责实施区域停车泊位及配套智慧设施的全周期投资建设、长效运营、日常管护、更新迭代、到期移交全流程工作,充分吸纳智慧停车行业先进技术、数字化管理模式常态化迭代升级,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委托协议要求落实全周期日常运维管控,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督管理,依法足额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相关费用;科学设置收费公示与便民宣传引导周期,常态化做好泊位收费政策解读、车辆规范停放引导宣传;严格落实“谁受益、谁负责”全周期主体责任,设立专属服务专班闭环处置12345政务热线、群众信访各类投诉诉求,全周期保障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安全平稳、规范有序长效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立足城市管理升级,出行便利保障,社会和谐构建的高度,认清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的紧迫需求与核心价值,严格对标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停车难实际,迅速行动,合力落实路内路侧停车收费管理各项工作部署。
(二)多方协同,高效落实
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涉及城管、交管、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需建立高效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同、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周密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职责不折不扣按时完成。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处置本领域涉及项目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及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快速响应、妥善化解,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共识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政策解读内容,使市民清晰了解收费标准、收费时段、智慧停车使用流程、管理规范等关键信息,增进市民对实施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文明停车、智慧停车宣传活动,倡导市民遵守停车秩序,提升市民文明停车、规范使用智慧停车设施的意识,营造文明停车、智慧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表:九原区路内路侧、机关事业单位和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统计表
附表
九原区路内路侧、机关事业单位和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统计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路段/位置 | 停车泊位数量 |
一 | 路内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和辅道内) | ||
1 | 世纪西路(原纬九路,天福广场北) | 永茂隆路至鹿城西大街 | 484 |
2 | 安康道(沙尔沁街) | 二道沙河桥-210国道 | 88 |
3 | 金兰街(纬五路远洲门前) | 鹿城西大街至承平路 | 81 |
4 | 裕兴道(恒大未来城北门东西路) | 全段 | 89 |
5 | 金兰街(恒大帝景北门东西路) | 全段 | 145 |
6 | 乌拉街(金创北路) | 全段 | 133 |
7 | 九原街 | 全段 | 94 |
8 | 广场街 | 建设路-九原街 | 345 |
9 | 福安街(景晟开元南门东西路) | 全段 | 92 |
10 | 天翼路 | 全段 | 174 |
11 | 世纪大道(北段) | 沙尔沁社区-复兴大街 | 204 |
12 | 福安街(莫日根路) | 全段 | 185 |
13 | 鹿城北大街(世纪路) | 青山路以北 | 25 |
14 | 文明北路 | 沙尔沁特街-广场街 | 439 |
15 | 春熙路(景晟开元东门南北路) | 青山路-福安街 | 66 |
16 | 剧院路南北(经二路) | 剧院路东-民兴街 | 324 |
17 | 乌拉特大街(发改委门前南北路) | 全段 | 136 |
18 | 承平路 | 建设路辅路-黄河大街 | 97 |
19 | 农机路 | 全段 | 100 |
20 | 安定路 | 转龙街至工农街 | 40 |
21 | 文明路 | 沙河街-建新街-新春街-黄河大街 | 179 |
22 | 健康路 | 沙河街-建新街-新春街 | 56 |
新春街-黄河大街 | 36 | ||
黄河大街以南 | 18 | ||
23 | 花园路 | 建设路-新春街-鄂日登街 | 120 |
黄河大街以南 | 32 | ||
24 | 建国路 | 全段 | 85 |
25 | 庆坝路 | 全段 | 66 |
26 | 剧院路东西路(纬一路) | 奥林匹克大街-剧院路(南北) | 384 |
27 | 祥和北路(纬二路) | 奥林匹克大街-建华路-世纪大道(南段) | 260 |
28 | 祥和南路(纬三路) | 奥林匹克大街-建华路-世纪大道(南段) | 296 |
29 | 沙河西街(纬四路) | 奥林匹克大街-建华路 | 117 |
建华路至210国道 | 211 | ||
30 | 稒阳道(纬五路) | 奥林匹克大街-建华路 | 75 |
建华路-梅力更路 | 195 | ||
民兴街-鹿城东大街 | 70 | ||
31 | 民兴街(纬六路) | 奥林匹克大街-永茂隆路 | 40 |
32 | 永和街(纬十八路改为巴音高勒路) | 全段 | 21 |
33 | 工农街 | 全段 | 44 |
34 | 鄂日登街 | 全段 | 83 |
35 | 黄河大街 | 210国道-站北路 | 449 |
36 | 福泽道(恒大帝景南门) | 全段 | 200 |
37 | 康泰东街 | 融茂C南门 | 100 |
38 | 锦溪路 | 全段 | 80 |
39 | 航天医院西侧路(未命名) | 航天医院西侧全段 | 80 |
40 | 广场街 | 九原路-建设路 | 300 |
41 | 翠溪路 | 110国道-青山路-广场街全段 | 150 |
42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_起航大街 | 315省道以南 | 400 |
43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_弘原路 | 全段 | 300 |
44 | 和谐路 | 职教园区全段 | 200 |
45 | 教育西路 | 职教园区全段 | 100 |
46 | 教育东路 | 职教园区全段 | 100 |
路内停车泊位小计: | 8188 | ||
二 | 路侧停车泊位(路缘石以上) | ||
1 | 青山路(次干道) | 二道沙河桥-文明北路 | 55 |
2 | 建设路(主干道)彩虹桥下 | 九华桥 | 76 |
3 | 安康道(沙尔沁街) | 二道沙河桥-210国道 | 68 |
4 | 金兰街(纬五路远洲门前) | 鹿城西大街至承平路 | 44 |
5 | 开元大街 | 全段 | 418 |
6 | 福安街(景晟开元南门东西路) | 全段 | 200 |
7 | 天翼路 | 福安街-修远路 | 20 |
8 | 修远路 | 福安街-青山路 | 53 |
9 | 世纪大道南段(明华学府东侧南北路) | 建设路至沙河西街 | 46 |
10 | 鹿城西大街(世纪西路) | 开元大街-建设路 | 24 |
11 | 鹿城东大街(世纪东路) | 开元大街-建设路 | 24 |
12 | 210国道 | 青山路-九原街 | 178 |
13 | 芝兰道 | 全段 | 25 |
14 | 春熙路(开元社区门口) | 福安街-青山路 | 20 |
15 | 青山路 | 鹿城北大街-承平路 | 120 |
16 | 青山路 | 航天医院南门外 | 188 |
17 | 梅力更路(御融官邸东门) | 全段 | 35 |
18 | 承平路 | 建设路辅路-黄河大街 | 67 |
19 | 210国道 | 建设路-万水泉立交 | 118 |
20 | 文明路 | 沙河街-建新街-新春街-黄河大街 | 143 |
21 | 健康路 | 鄂日登街-黄河大街 | 51 |
黄河大街以南 | 59 | ||
22 | 花园路 | 建设路-新春街-鄂日登街 | 65 |
鄂日登街-黄河大街 | 84 | ||
黄河大街以南 | 17 | ||
23 | 建国路 | 全段 | 115 |
24 | 剧院路东西路(纬一路) | 奥林匹克大街-剧院路(南北) | 71 |
25 | 沙河西街(纬四路) | 建华路至210国道 | 510 |
26 | 稒阳道(纬五路) | 建华路-梅力更路 | 32 |
27 | 永和街(纬十八路改为巴音高勒路) | 全段 | 239 |
28 | 转龙街 | 全段 | 51 |
29 | 工农街 | 全段 | 74 |
30 | 沙河街 | 全段 | 288 |
31 | 建新街 | 全段 | 559 |
32 | 新春街 | 东西向全段 | 682 |
33 | 鄂日登街 | 全段 | 118 |
34 | 黄河大街 | 210国道-站北路 | 547 |
35 | 福泽道(恒大帝景南门) | 全段 | 20 |
36 | 至和路 | 永和街至黄河大街 | 130 |
37 | 承平路 | 至和路至建安大街 | 60 |
38 | 祥和北路 | 建华路至鹿城西大街 | 40 |
39 | 永茂隆路 | 永茂隆路至祥和北路 | 115 |
40 | 金兰街 | 210国道至文明路 | 115 |
41 | 文明北路 | 安康道-青山路 | 12 |
42 | 祥和南路和祥和北路之间的两个带状公园停车场 | 一处位于富力城E区3号楼北侧,一处位于正信集团大楼北门正对 | 172 |
路侧停车泊位小计: | 6148 | ||
三 | 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停车场 | ||
1 | 九原区乌兰牧骑剧院停车场 | 九原区乌兰牧骑剧院门前 | 120 |
2 | 九原区政府党政大楼停车场 | 九原区主楼东副楼、主楼西副楼、北侧篮球场 | 692 |
3 | 九原大厦东北角停车场 | 九原区建华路 | 213 |
4 | 天福广场停车场 | 九原区建设路以南 | 233 |
5 | 鹿园门前停车场 | 九原区沙河西街 | 22 |
6 | 横竖街西侧口袋公园 | 九原区沙河街 | 15 |
7 | 九原交管大队后院停车场 | 九原交管大队后院 | 37 |
8 | 原九原区医院停车场 | 九原区医院院内 | 100 |
9 | 九原区妇幼保健所后院停车场 | 九原区妇幼保健所后院 | 45 |
10 |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院停车场 |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院 | 18 |
11 | 九原区财政局停车场 | 九原区财政局院内 | 44 |
12 | 航天医院停车场 | 航天医院院内 | 220 |
13 | 九原区委老干局停车场 | 九原区委老干局院内 | 30 |
14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停车场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院内 | 85 |
停车场停车泊位小计: | 1874 | ||
所有路内、路侧和停车场停车泊位合计: | 16210 |
九原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2-6939277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