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  工作规划(2024-2035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污染防治工作。包头市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按照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安排部署,为统筹部署九原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推动九原区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及时有效指导九原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方向,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解决现有建筑垃圾治理的漏洞和弊端,有效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执法”)启动了《包头市九原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

二、规划起草过程

自启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区执法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细化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编制进度。

8月13日—1030日,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各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求规划编制单位认真梳理调研资料,尽快完成规划初步方案。

10月30日—11月8日,区执法局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方案征求了苏木镇、街道及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19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截止11月8日,共收到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反馈意见各1条,其他单位修改意见。

11月14日,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包头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来自北京、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的5位行业专家及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与会部门负责人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11月20日-11月22日,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司法审查,区司法局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进行认定并复函。

三、规划基本框架和内容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3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包括10章34条内容。

1、2、3章,为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和规模预测。确定了到2030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6.89万吨/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35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0.75万吨/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

4、5、6、7章,为规划重点内容,提出了全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收运体系布局、处理体系方案和监督管理要求,并提出了各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

8、9、10章,为规划的投资估算和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并从政策、组织、资金、土地和技术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四、规划保障措施

从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土地保障、技术保障五个方面入手,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

五、规划适用范围

    九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

六、规划期限

2024年—2035年。

七、政策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472—7166957


主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693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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