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1、电石尾气高效利用技术改造;2、原料烘干系统节能改造升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九原工业园区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74724453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693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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