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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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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10-12 08:00     资料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包九原府办发202087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农村公路

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2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运输厅《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区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逐步构建起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我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活动,明确划定我区农村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违法建筑和地面建筑物的管控,对需要落实公路用地确权工作的路线要进行调查登记,尽快办理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公路用地被周边农牧民及其他单位侵占的,要坚决依法责令退还,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三、工作范围及标准

具体包括我区县道192公里、乡道238公里,村道383公里,共计814公里。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标准要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四、工作分工及安排

本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苏木镇具体实施。各苏木乡镇负责乡道和村道的路田分离与整修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的路田分离与整修工作及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的技术指导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确权发证工作。

一)调查摸底、宣传启动阶段(61630日)

此次活动涉及线路面广、线长,工作任务重,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逐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每条道路的长度、边沟和植树状况及沿路涉及的农牧户数,以苏木镇土地承包情况和规划道路宽度为基本依据,结合《公路法》有关规定确定路界。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各苏木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区群众宣传农村公路确权与整修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能够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路田分家、确权整修阶段(71831日)

根据农村公路摸底调查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对路面平整、边沟、路肩比较完好的道路进一步整修,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落实管护机制;对于边沟深浅不一、宽度不足及路肩坑洼不平的道路,重点是扩挖边沟、修补路肩,设置完善永久性路界标志,落实管护机制;对于没有边沟和路肩的道路,重点实施退耕还路,按照规定明确道路占地宽度,整培路肩并开挖边沟。

三)检查验收阶段(911031日)

确权与整修工作完成后将由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苏木镇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工作成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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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农村公路 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08:00

来源: 九九原区人民政府

 

 

 

 

 

 

 

 

包九原府办发202087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农村公路

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2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运输厅《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区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逐步构建起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我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活动,明确划定我区农村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违法建筑和地面建筑物的管控,对需要落实公路用地确权工作的路线要进行调查登记,尽快办理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公路用地被周边农牧民及其他单位侵占的,要坚决依法责令退还,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三、工作范围及标准

具体包括我区县道192公里、乡道238公里,村道383公里,共计814公里。农村公路土地确权标准要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四、工作分工及安排

本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苏木镇具体实施。各苏木乡镇负责乡道和村道的路田分离与整修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的路田分离与整修工作及此次农村公路土地确权的技术指导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确权发证工作。

一)调查摸底、宣传启动阶段(61630日)

此次活动涉及线路面广、线长,工作任务重,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逐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每条道路的长度、边沟和植树状况及沿路涉及的农牧户数,以苏木镇土地承包情况和规划道路宽度为基本依据,结合《公路法》有关规定确定路界。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各苏木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区群众宣传农村公路确权与整修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能够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路田分家、确权整修阶段(71831日)

根据农村公路摸底调查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对路面平整、边沟、路肩比较完好的道路进一步整修,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落实管护机制;对于边沟深浅不一、宽度不足及路肩坑洼不平的道路,重点是扩挖边沟、修补路肩,设置完善永久性路界标志,落实管护机制;对于没有边沟和路肩的道路,重点实施退耕还路,按照规定明确道路占地宽度,整培路肩并开挖边沟。

三)检查验收阶段(911031日)

确权与整修工作完成后将由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苏木镇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工作成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