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0〕86号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农村牧区公路
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严厉打击在农村牧区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私挖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公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完好、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村牧区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为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私挖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严重危害公路、桥梁、隧道等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确保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畅通,为全区创造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条件。
二、整治范围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农村牧区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建筑控制区域是指与公路边缘的间距不少于以下距离的范围:县道10米、乡道5米。
三、整治内容
(一)在农村牧区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桥梁、隧道用地范围内私挖乱建、破坏路基护坡的违法行为。
(二)农村牧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其他地面构筑物。
(三)在禁止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隧、渡口安全的活动。
(四)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五)利用公路桥隧(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六)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行为。
(七)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
(八)公路护路林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物缺行断垄的补植。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公路桥梁隧道的保护。对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个人和单位。坚决杜绝在上述范围内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
(二)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凡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必须全面拆除。
(三)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划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凡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必须依法查处。对经批准设置的但已破损的非公路标志,责成设置单位限期维修或更换,同时增设必要的展示行业形象、宣传安全业务与路政执法的标志、标牌。
(四)加强穿越村镇路段整治,净化沿线环境。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临街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要全部拆除,对公路两侧的集货场所要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实施平交道路整治。重点整治与普通国省干线交叉的农村牧区公路和其他道路,要保持路面无严重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有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六)加大对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抛洒治理力度,突出非法大件运输车辆的查处,严厉打击短途超限,确保农村牧区公路路面整洁、安全、畅通。
(七)改善、提升绿化效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原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达到绿化美化的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进一步对农村牧区公路路产设施台账进行完善,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整治。
(二)集中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突出穿越村镇、城区路段的整治,对农村牧区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进行有效的集中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永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张文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金志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张云升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守军 区交通局主任科员
郭金才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敏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杨 慧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宝 喜 阿嘎如泰苏木主任科员
李 铮 哈业胡同镇副镇长
王鹏飞 哈林格尔镇副镇长
王 君 麻池镇副镇长
马 斌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强同志兼任,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宣传和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开展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提高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总体水平,提升农村牧区公路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地区、部门要结合“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进一步广泛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联动,协调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持续加大对危害公路及桥隧私挖乱建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同时运用司法手段,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四)加强督导检查,保障整治效果。各有关地区、部门要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要求报送完成情况。区政府将对整治工作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地区、部门予以全区通报。
(五)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始终要常抓不懈,各有关地区、部门要以本次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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