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
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
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
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街道(镇)社区专门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并由地方财政部门进行补助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岗位等级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年限设置相应等级,工作人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一般情况下,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1级;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相应延后升级。年度考核连续2年评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晋升1级,提前晋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2次。
三、薪酬水平
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参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套改标准,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联动调整,一般每2年至少调整一次,并适时动态调整。
四、薪酬结构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80%左右,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20%左右(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对应工资表见附件)。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包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职称工资三部分,并随岗位变动、在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相关职业水平等情况相应调整。为鼓励长期在基层工作,基本工资的级差随工作年限的增加而逐渐扩大。其中,岗位工资以全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4202元/月,2019年)为基数,按岗位类别赋予相应系数(0.59、0.62、0.65,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系数)相乘计算得出(个位数四舍五入);等级工资按岗位类别分别以640元、280元、40元(工作人员三年及以下均按40元计算)为基数,每年递增40元;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按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职称工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300元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总量控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300元/月,合格150元/月的标准于当年年底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
五、薪酬管理
(一)根据本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相关职业水平等确定薪酬等级。受教育程度以大学专科及以下为基础,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生、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别视同在社区工作3年、5年、7年;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分别视同在社区工作2年、3年、4年。上述规定只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薪酬的依据。工作岗位、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职业水平发生变化的,从次年1月份起调整薪酬。
(二)根据有关规定已离任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自办理离任手续次月起,按照不低于本人离任前所对应岗位等级基本工资的20%发放补贴。
(三)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等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
(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的岗位工资按正职岗位工资上浮200元执行。
六、相关事项
(一)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地区应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工作者按规定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负担,并足额列入预算。薪资水平起点较高、社区工作者数量较少的地区,地方财政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投入水平。
(四)各地区社区工作者定级后薪酬待遇低于现有工资水平的,按原工资标准执行;套改后高于原工资时,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务于10月底前完成等级认定、工资套转等工作。
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标准表
附件
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标准表
|
薪酬 结构 岗位 |
岗位工资 |
等级工资 |
职称 工资 |
绩效 工资 |
应发报酬(元/月) | ||||||||||
|
工作年限 |
等级 |
薪酬标准 | |||||||||||||
|
正职 |
2730 |
34年及以上 |
18 |
2000 |
高级300 |
基础300 |
5030—5630 |
||||||||
|
31—33年 |
17 |
1880—1960 |
4910—5590 | ||||||||||||
|
28—30年 |
16 |
1760—1840 |
4790—5470 | ||||||||||||
|
副职 |
2610 |
25—27年 |
34年及以上 |
15 |
1640—1720 |
4670—5350 |
4550—5230 | ||||||||
|
22—24年 |
31—33年 |
14 |
1520—1600 |
4550—5230 |
4430—5110 | ||||||||||
|
19—21年 |
28—30年 |
13 |
1400—1480 |
4430—5110 |
4310—4990 | ||||||||||
|
工作人员 |
2480 |
16—18年 |
25—27年 |
34年及以上 |
12 |
1280—1360 |
4310—4990 |
4190—4870 |
4060—4740 | ||||||
|
13—15年 |
22—24年 |
31—33年 |
11 |
1160—1240 |
4190—4870 |
4070—4750 |
3940—4620 | ||||||||
|
10—12年 |
19—21年 |
28—30年 |
10 |
1040—1120 |
4070—4750 |
3950—4630 |
3820—4500 | ||||||||
|
7—9年 |
16—18年 |
25—27年 |
9 |
920—1000 |
3950—4630 |
3830—4510 |
3700—4380 | ||||||||
|
4—6年 |
13—15年 |
22—24年 |
8 |
800—880 |
3830—4510 |
3710—4390 |
3580—4260 | ||||||||
|
1—3年 |
10—12年 |
19—21年 |
7 |
680—760 |
3710—4390 |
3590—4270 |
3460—4140 | ||||||||
|
7—9年 |
16—18年 |
6 |
560—640 |
3470—4150 |
3340—4020 | ||||||||||
|
4—6年 |
13—15年 |
5 |
440—520 |
3350—4030 |
3220—3900 | ||||||||||
|
1—3年 |
10—12年 |
4 |
320—400 |
3230—3910 |
3100—3780 | ||||||||||
|
7—9年 |
3 |
200—280 |
2980—3660 | ||||||||||||
|
4—6年 |
2 |
80—160 |
2860—3540 | ||||||||||||
|
3年及以下 |
1 |
40 |
2820—3420 | ||||||||||||
|
备注:“一肩挑”月报酬计算公式:2930+640+社区工作年限(含学历学位折算年限)*40+职称工资(0—300)+绩效(300—600); 正职月报酬计算公式:2730+640+社区工作年限(含学历学位折算年限)*40+职称工资(0—300)+绩效(300—600); 副职月报酬计算公式:2610+280+社区工作年限(含学历学位折算年限)*40+职称工资(0—300)+绩效(300—600); 工作人员月报酬计算公式:2480+40+(社区工作年限—3)(含学历学位折算年限)*40+职称工资(0—300)+绩效(30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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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资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系数,正职系数为0.65;副职系数为0.62;工作人员系数为0.59。表中数据依据2019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4202计算得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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