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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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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6-16 00:00     资料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跨部门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间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本部门的三定职责、执法依据和工作实际情况,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2.建立完善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总库,将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执法资质、专业特长、业务专长、工作经历等情况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分别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子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本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总库,并在此基础上,突出监管重点,根据监管需要,按照检查对象的行政许可类型、行业类别、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的不同,灵活多样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同时,要进一步梳理出本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管对象子库,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基础。

4.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和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应于每年12月底前确定本系统下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各有关部门根据抽查重点,结合实际,于次年1月底前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方式相近的抽查检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检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各相关部门年度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制定后要通过相关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实现内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

5.做好监管平台的优化整合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保障工作,推进本部门政务外网建设,配套做好硬件保障,实现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顺畅登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统一记于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1.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包头市有关单位已经公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相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明确和规范随机联合监管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执法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对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以及专项执法检查和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不纳入联合抽查监管范围。

2.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以现有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适用联合抽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库,联合抽查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与相关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专家库数据连接共享,满足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需要。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准确全面和更新及时。

3.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监管需要,制定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计划制定要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多部门联合检查的事项和参与配合部门,合理确定联合抽查方式,可采用综合大联查模式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也可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相关部门要在年内组织1次以上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一般不少于3个,不断扩大参与联查部门的数量,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既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也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详细的本部门内部以及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开展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相关部门在随机抽查时要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统一抽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抽查结果也可以同步在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林草分局、区执法局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推进全区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力度,妥善解决工作中涉及的网络维护管理、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保障等资金需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不断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完成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把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应分别于610日、1210日前向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详见附件)和半年、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冀冰,联系电话:6938955。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部门及人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执行的地区和部门及人员进行通报或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

是否已出台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注明文件名称及文号)

2

是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完成录入

3

是否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完成录入

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类别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比例

抽查
事项(项)

抽取
户数(户)

参与
部门

进展
情况

抽查结果是否公开

公开
途径

部门

抽查

部门

联合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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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06-16 00:00

来源: 九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内政发〔201910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跨部门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全面覆盖、坚持规范透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的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间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本部门的三定职责、执法依据和工作实际情况,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其中,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2.建立完善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总库,将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执法资质、专业特长、业务专长、工作经历等情况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分别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子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本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总库,并在此基础上,突出监管重点,根据监管需要,按照检查对象的行政许可类型、行业类别、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的不同,灵活多样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同时,要进一步梳理出本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监管对象子库,为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基础。

4.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和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要求,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应于每年12月底前确定本系统下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各有关部门根据抽查重点,结合实际,于次年1月底前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方式相近的抽查检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检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各相关部门年度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制定后要通过相关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实现内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

5.做好监管平台的优化整合和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保障工作,推进本部门政务外网建设,配套做好硬件保障,实现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顺畅登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统一记于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1.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包头市有关单位已经公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各相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明确和规范随机联合监管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执法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对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以及专项执法检查和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不纳入联合抽查监管范围。

2.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以现有的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结合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适用联合抽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库,联合抽查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与相关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专家库数据连接共享,满足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需要。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准确全面和更新及时。

3.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监管需要,制定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公示。计划制定要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多部门联合检查的事项和参与配合部门,合理确定联合抽查方式,可采用综合大联查模式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也可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相关部门要在年内组织1次以上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一般不少于3个,不断扩大参与联查部门的数量,科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既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也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详细的本部门内部以及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开展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相关部门在随机抽查时要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统一抽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抽查结果也可以同步在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林草分局、区执法局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推进全区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力度,妥善解决工作中涉及的网络维护管理、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保障等资金需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不断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完成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把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应分别于610日、1210日前向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详见附件)和半年、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冀冰,联系电话:6938955。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部门及人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执行的地区和部门及人员进行通报或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

是否已出台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注明文件名称及文号)

2

是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完成录入

3

是否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完成录入

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类别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比例

抽查
事项(项)

抽取
户数(户)

参与
部门

进展
情况

抽查结果是否公开

公开
途径

部门

抽查

部门

联合

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