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暂停2020年清明节集中
祭扫活动及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新冠防疫指挥部《关于暂停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暂停2020年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及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暂停2020年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及
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2020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和《包头市民政局关于暂停2020年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的通知》(包民发〔2020〕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避免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有效预防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三、工作任务
预防为主,精心组织,有序引导。督查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物资、祭祀物品储备情况,是否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殡葬服务机构因工作疏漏引起疫情感染和引发突发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
一是通过发放同心战疫文明祭扫倡议书、张贴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集中祭扫活动公告进行宣传。二是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通过家庭微信群、网络追思会、在网上敬献鲜花、留言寄语等方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减少现场祭扫,暂缓出行祭祖,避免人员集中造成疫情传播。三是殡葬服务机构采购一定数量的鲜花,确保殡葬服务机构内已安葬墓地都放有鲜花,由机构代家属祭扫。
(二)严格管理,确保重点场所人员安全
一是暂停2020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8日)集中祭扫活动,各相关部门做好清明节期间保障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街头祭扫管理和公墓周边交通、治安管理。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骨灰堂、公墓等场所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排堵漏洞,消除隐患。
三是切实做好电话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测量、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正常开展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业务,要严格限制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人数,避免交叉感染。
(三)预防为主,做好应急处置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疫情及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清明节”祭祀工作临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 卉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苏亚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华斌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贾志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毓锦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其其格 区卫健委副主任
郭金才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永明 区执法局副局长
杜占峰 区执法局副局长
邬 升 区执法局副局长
刘 军 区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郭发旺 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白力铭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布呼格吉乐 阿嘎如泰苏木苏木长
杨志坚 哈业胡同镇镇长
任小荣 哈林格尔镇镇长
崔 龙 麻池镇镇长
张巨金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淑云 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建军 赛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贺志强 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主任
俞海峰 消防一中队指导员
薛 磊 区殡管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华斌兼任。主要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对外宣传报道相关信息等各项工作。收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消防组
组 长:俞海峰 区消防一中队指导员
马学彤 区梅力更管护中心副主任
成 员:区梅力更管护中心工作人员,消防一中队工作人员(所配人员数量需具备实质性的战斗力量,能够及时处置各种火情)。
职 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工作。
2.交通组
组 长:白力铭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区交警大队警务人员5名以上
职 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组织疏散祭祀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
3.治安组
组 长:郭金才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区公安分局民警5名以上
职 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的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祀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威胁到人生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4.安全监督组
组 长:田华斌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毓锦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金才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永明 区执法局副局长
刘 军 区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区民政局工作人员3名、公安分局民警4名(其中分局2名、派出所2名)、执法局工作人员5名,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3名,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2名。
职 责:负责祭祀重点区域及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等工作,开展殡葬用品商店资质检查,加强街道两旁殡葬物品售卖管理。
5.医疗保障组
组 长:其其格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区卫健委工作人员2名以上。
职 责:负责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6.环境治理组
组 长:杜占峰 区执法局副局长
邬 升 区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区环卫机构工作人员2名以上
职 责:要适时增加垃圾箱数量,及时清理祭祀后街道路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祭祀的治理力度。
(四)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1)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迅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墓区、骨灰堂采取单项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2)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交通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启动备用停车场,设立临时停车站点,现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交管人员进行车辆、人流疏通。
(3)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迅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等工具进行扑救,消防人员要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灭火,同时,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安全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有序疏散,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4)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医疗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时:
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应急管理局、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医疗保障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安全地点。
(6)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不法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和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妥善处理,个别骨灰格位传销人员制造事端的,由治安组联系市场监督局、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7)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8)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治安组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9)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工作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做好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处置及整改落实等工作,全面了解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动态,做好信息报送及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撤离职守,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三)各组认真值守。如发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由各组组长及时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四)清明祭祀高峰日,4月3日至4月8日每天早7:30至晚18:30,指挥部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区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地,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五)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六)要保证各种公务车辆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七)加强对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八)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清明节”期间,区民政局必须向指挥部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宣传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更加环保、科学的祭祀方式,倡导安全祭祀、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等祭祀新风尚,确保群众祭祀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纠纷及矛盾冲突的发生。
(十)“清明节”祭祀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祭祀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苏木镇、街道的群众祭祀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苏木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行业特点制订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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