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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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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1-19 00:00     资料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旺火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9       

(此件公开发布)   

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

工作责任分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为了深入推进我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对我空气质量的影响,减少火灾及人员伤亡事件现就各部门、地区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及相关网络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组织百姓论谈、开展社区宣传、电视栏目滚动字幕播放、对违规案件进行曝光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短信,有效利用通信网络进行宣传告知。

教育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普及燃放烟花爆、堆燃旺火竹带来的不良影响,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堆燃旺火,在假期期间进行安全提示,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管控要求。

住建负责监督指导建设施工单位、燃气公司等企业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相关规定,监督指导物业采取小区内指定地点(范围)燃放等措施管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不出现违规燃放的现象。

健委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的管控工作。

应急管理要严格对目前已购入烟花爆竹进行流向管控,禁止继续增加烟花爆竹进入市场的数量,组织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牵头调查统计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

市场监管依法对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商业主、个体店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工商登记窗口作用,负责对广大工商业主特别是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

执法负责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依法取缔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开展堆燃旺火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鸣放鞭炮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商场、沿街店面利用户外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告知;负责全面摸排掌握宾馆、饭店承办婚庆喜宴的情况,落实宾馆、饭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的相关规定;负责沿街门店宣传教育。

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实时监控各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响应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苏木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积极向居民推广电子炮及无烟煤,引导居民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及旺火的堆放。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区要切实落实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建立“街道(镇)—社区(村)—小区”级联动机制,将责任落实到社区网格单元。分片包抓,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处理违规行为。要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开展社会面的不间断巡查,严格履行查处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堆燃旺火的职责,维护社会面禁限放工作管理秩序,确保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区政府要组织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公安分局各地区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巡查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管控时段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非法存储、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应急管理、执法、公安分局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等行为的群众举报。

(三)建立工作网络,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相关部门禁限放区域内各街道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收集掌握本区、本单位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情况信息,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反馈,并按应急处置办法,积极稳妥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坚持做到管理不放松,明确职责抓落实,狠抓督导强执行,确保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强力开展、持续推进。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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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旺火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0-01-19 00:00

来源: 九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旺火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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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9       

(此件公开发布)   

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

工作责任分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为了深入推进我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对我空气质量的影响,减少火灾及人员伤亡事件现就各部门、地区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及相关网络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组织百姓论谈、开展社区宣传、电视栏目滚动字幕播放、对违规案件进行曝光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短信,有效利用通信网络进行宣传告知。

教育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及家长普及燃放烟花爆、堆燃旺火竹带来的不良影响,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堆燃旺火,在假期期间进行安全提示,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管控要求。

住建负责监督指导建设施工单位、燃气公司等企业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相关规定,监督指导物业采取小区内指定地点(范围)燃放等措施管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不出现违规燃放的现象。

健委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的管控工作。

应急管理要严格对目前已购入烟花爆竹进行流向管控,禁止继续增加烟花爆竹进入市场的数量,组织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牵头调查统计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原因和损失。

市场监管依法对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商业主、个体店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工商登记窗口作用,负责对广大工商业主特别是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

执法负责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依法取缔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开展堆燃旺火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道路、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鸣放鞭炮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商场、沿街店面利用户外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告知;负责全面摸排掌握宾馆、饭店承办婚庆喜宴的情况,落实宾馆、饭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的相关规定;负责沿街门店宣传教育。

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实时监控各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响应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苏木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积极向居民推广电子炮及无烟煤,引导居民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及旺火的堆放。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区要切实落实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建立“街道(镇)—社区(村)—小区”级联动机制,将责任落实到社区网格单元。分片包抓,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处理违规行为。要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开展社会面的不间断巡查,严格履行查处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堆燃旺火的职责,维护社会面禁限放工作管理秩序,确保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区政府要组织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公安分局各地区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巡查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管控时段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非法存储、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应急管理、执法、公安分局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等行为的群众举报。

(三)建立工作网络,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相关部门禁限放区域内各街道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收集掌握本区、本单位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情况信息,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反馈,并按应急处置办法,积极稳妥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坚持做到管理不放松,明确职责抓落实,狠抓督导强执行,确保管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旺火工作强力开展、持续推进。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