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理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理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拖欠账款政策业务培训会议,以及包头市《关于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甄别,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共23.92亿元,其中政府部门拖欠18.6亿元,国有公司拖欠5.32亿元。截至2019年7月底累计偿还1.35亿元(政府部门偿还1.09亿元,国有公司偿还0.26亿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余额为22.57亿元,其中政府部门拖欠17.51亿元,国有公司拖欠5.06亿元。
二、政府部门拖欠账款分类情况
按自治区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拖欠账款工作要求,我区组织了全面的梳理甄别,将目前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数据清理出来。经统计,截至2019年7月底,全区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拖欠账款共12.32亿元,可继续偿还的账款为5.19亿元。暂不具备支付条件项目具体情况为:
1.财政补贴类资金,1项,涉及金额100万元。
2.施工单位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导致未审计,5项,涉及金额243.26万元。
3.债权人实为国有企业,1项,涉及金额68.44万元。
4.其他原因,其中:未完工或未出质保期、养护期48项,涉及金额34431.2万元;还未验收36项,涉及金额24002.51万元;项目资料不完善未审计23项,涉及金额16740.2万元;正在进行审计91项,涉及金额31648.08万元;施工方对审计有异议32项,涉及金额15966.4万元。
三、清理步骤
(一)2019年底前
按照上级清理民营企业拖欠账款的要求,2019年底前需对已确认的多年拖欠账款清偿一半以上,即以统计之初拖欠总账款减去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账款为基数,偿还其一半以上,我区还需偿还2.05亿元。其中包含:拖欠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账款67.33万元,统计初期到现在零清偿的账款3566.02万元。具体偿还安排为:
1.8月15日前对拖欠金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账款67.33万元进行清偿,拟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及抵顶资产进行偿还。
2.9月底前对零清偿的账款及其他拖欠账款,偿还其2019年还需偿还额的20%,约0.41亿元,拟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及抵顶资产进行偿还。
3.10-12月底前对需偿还的拖欠账款,分别按其2019年还需偿还额的10%、10%、60%进行偿还,约1.63亿元,拟通过安排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及抵顶资产进行偿还。
(二)2020年底前
按要求,剩余拖欠账款需在2020年底前完成偿还,我区需偿还15.46亿元。欠款中尚有大量工程项目未出审价,同时还存在部分项目的建设期、质保期未满,或合同约定付款未到期限等因素,下一步,要加大审计力度,加强与债务主管单位、债权企业的协商,积极确认实际欠款金额,结合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存量资金,处置国有资产,利用公司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审价核减等方式化解欠款。
四、资金来源
(一)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存量资金
在保民生保运转的基础上,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继续落实《专项资金争取奖励办法》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方案》,积极招商引资,推行引税化债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偿债能力。通过此种方式解决4.89亿元。
(二)处置国有资产、审计核减
针对社会资本和区政府出资拆迁腾空土地,由有关地区、部门大力引进项目,与市土储中心核算,尽快将我区出资部分及收益返还。其他资产尽快完善各项手续,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通过打包拍卖、抵顶债务等手段,偿还欠款。对未出审计项目,加紧进行审计,可核减一部分债务。通过此种方式解决9.12亿元。
(三)企事业单位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
认真清理核实银行账户结余资金,厘清结余资金构成,对于项目结余资金制定合理利用计划。继续推进个国有公司转型,探索拓宽业务渠道,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加强与供热、供气等公司的合作,实现经营收入的增加。通过此种方式解决3.5亿元。
五、工作措施
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发改委、农牧局、林草分局、房管中心、各国有公司、各苏木镇(街道)为成员的全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在区财政局的统筹调度下,各单位积极配合。
(一)提高政治认识。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力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参与各项建设和投资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全区债务化解“一盘棋”,确保清理民营企业账款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有效衔接,在区财政局的统筹协调下,全区各地部门、单位承担好自己的主体责任,共同推进清欠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清欠工作步骤和内容,各部门、单位责任如下:
1.对于已出审价且具备支付条件的政府部门拖欠的民营企业账款,由各债务主管单位负责,2019年底前偿还一半以上。主要由各部门、单位采用压缩精简支出、向上争取资金、处置变现国有资产、积极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进行偿还。
2.对于其余暂不具备支付条件的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主要是因项目存在未验收、未做竣工决算、双方存有争议等情况,造成无法确认实际债务金额以及债务支付日期,所以这类欠款也由各债务主管单位负责,协调审计部门及相关单位尽快审价,待确定实际债务金额之后进行偿还。主要由各部门、单位采用压缩精简支出、向上争取资金、处置变现国有资产、积极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进行偿还。
(三)加快审价进度。由于我区还有大量工程项目未完成审价,项目欠款无法准确计算,未避免出现超付风险,因此有部分账款未进行支付。我区现正在加大对工程类项目审价力度,对于未审价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开工年度定额标准核算计价,尽快完成项目审价。
(四)做好信访接待。信访部门要结合本次清理工作,明确专人,提前了解政策、确定对接口径,认真做好有关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接访、认真转办、妥善处理,确保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要进一步明确,严格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审核,加强拖欠源头管控。加强审计力度,加快事中、事后审计进度,做好与支付手续的衔接,避免造成拖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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