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梳理报送经济体制改革领域承接
上级改革任务的通知
区属、驻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革任务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现须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30号)内容,再次梳理承接我区经济体制改革领域相关任务,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梳理报送。
一、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对口上级部门的改革任务,将工作涉及我区却未列入当前我区改革任务的内容,增加到本单位改革任务内,报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已承接任务与对口上级部门承接任务,对于我区已承接、但任务归属单位较上级部门不一致、不全面的改革任务,请作出修改或增加牵头单位的说明,报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于对口上级部门已承接、工作确实不涉及我区的任务内容,须作出相应任务的不承接说明。
二、报送要求
(一)附件2表格内从“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至“十、深入推进城镇化改革”十块内容属于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其他内容请以其他专项组工作要求为准。
(二)请各单位认真对照,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务必于6月10日(下周一)17:00之前将《经济体制改革领域任务承接情况表》报至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反馈须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须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送至主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yqzfggb@163.com。
联系人:赵 玮 联系电话:6939078
附件:1.经济体制改革领域任务承接情况表;
2.包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经济体制和生
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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