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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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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5-28 00:00     资料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的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528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为抓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我区专项治理由区人民政府按七部委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要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具体工作采取旗县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盟市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配合部委抽查方式分步实施。

二是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全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按专项治理要求先开展全面自查,自治区将按比例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开展重点检查,以旗县自查为重点,通过盟市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对“一卡通 ”规范模式不搞全区“一刀切”,由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自行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体制机制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22日至523日,2天)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杜林春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发改委、农牧局、残联、住建局、工科局、审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九原区总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负责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将成立协调小组的正式文件和工作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备案。

2.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实效。我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步骤,尤其要明确自查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整治重点,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线索。我区和各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九原区受理举报电话:0472-7140075,接听人员:杨虹。要明确工作模式,举报电话专人接听、专册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备查。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各成员单位要将举报电话设立情况上报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4.及时进行公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苏木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二)自查阶段(524日至31日,8天)

第一阶段:分地区、分部门进行全面自查,要求自查覆盖率为100%

1.自查工作要求。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通过比对人员基本信息、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补贴批量信息、代理银行打卡直发信息,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应受益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2.报表填报。各苏木镇、街道以及有关单位还需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报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3)、问题统计表(附件4),于530日前务必报送到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对于不按时报送、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并严肃问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和抽查

由财政及各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自查发现的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苏木镇、街道予以重点关注。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自查是否全覆盖,自查工作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是否公示公开,发现问题是否上报规范整改等方面。同时,对重点检查的地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偏少、整改处理不力的地区,抽查可以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和下村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盟市审核、自治区重点检查上报、配合部委抽查阶段(61日至930日)

61-610日,包头市将对所属旗县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报表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上报财政厅;

611-831日,自治区将进行重点检查,对1-2个代表性盟市所属旗县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91-930日,要做好工作协调,配合部委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分别指定专职机构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各苏木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要明确任务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要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我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附件:1.九原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关于规范设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的通知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附件1

 

九原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推进九原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的要求,建立九原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区在“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中需要由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可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做好专项治理中专项检查、督查、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承担其他需要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二、成员单位

“区负总责、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责”的总要求,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领导开展 “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召集人:杜林春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员: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

王红军  区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郝文利  区农牧局主任科员

范文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雅莉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咏梅  区卫健委副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区残联理事长

   区住建局房管中心副主任

张利平  区工科局副局长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整体协调部署由区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主任王红军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股长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专职机构及联络人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处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指派专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具体工作。

1.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张富 股长

2.区农牧局农牧股  苗晓雨   股长

3.区民政局  刘晓文 主任

4.区审计局  周如  科员

5.区卫健委  边秀英  股长

6.区发展和改革委综合科  刘倩  科员

7.区残联教就部  温利强主任

8.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张改梅  副科长

9.区工科局节能科  刘帅  科长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负责召集。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参加会议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纪要做好落实工作;对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各成员单位按照决定做好落实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

1.制定我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九原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2.协调区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对财政、审计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及时受理、追究、问责。

3.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设立区级举报电话,明确工作模式,并在相关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情况反映。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公开公示、媒体宣传对接以及动员部署会准备工作。

5.牵头并联合各相关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

6.牵头并联合各相关部门对我区各苏木镇、街道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抽查。

7.结合各苏木镇、街道自查和我区重点检查抽查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在我区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8.对我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结合我区重点检查抽查和整改规范情况,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报送市财政局。

9.配合国家部委9月份抽查工作。

10.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区农牧业局(扶贫办)

1.建立政策和资金台账。梳理本部门2017-2018年中央、自治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积极配合财政局等成员单位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派遣工作人员参与财政局牵头的对苏木镇、办事处“一卡通”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抽查。积极配合自治区重点检查,国家部委检查。

3.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三)区民政局

1.建立政策和资金台账。梳理本部门2017-2018年中央、自治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四)区审计局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安排,有重点地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卫健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六)发展和改革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七)残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八)住建局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九)工科局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附件2

 

关于规范设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举报电话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要求,为更好完成我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决定由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电话设立与管理

(一)专线电话、专人接听、专册登记。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设立专线电话受理群众“一卡通”相关情况举报,举报电话应明确专人接听,举报内容应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举报人具体身份信息、举报内容、拟处理措施、处理情况等。

(二)举报电话在配置上应具备录音和保密功能,应按规定存储举报录音信息,按保密规定处理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

(三)举报电话应在制度上明确接听时间和工作时段,方便群众举报,避免出现无人接听举报电话情况发生。

二、举报电话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电视广播播报、宣传资料发放、微信网络公开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形成舆论氛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三、举报内容处理

(一)明确责任人。在举报内容接听、初审、汇报、核查、处理等各环节明确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权责明确。

(二)及时协调处理。要将举报问题及时分解给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并争取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及时追究问责。

(三)按时上报。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将举报内容及处理情况在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将举报电话设立情况在523日前函告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联系人:裴志超,联系电话:0472-7140075


zb52  附件3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xlsx

zb52  附件4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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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5-28 00:00

来源: 九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的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528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为抓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我区专项治理由区人民政府按七部委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要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具体工作采取旗县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盟市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配合部委抽查方式分步实施。

二是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全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按专项治理要求先开展全面自查,自治区将按比例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开展重点检查,以旗县自查为重点,通过盟市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对“一卡通 ”规范模式不搞全区“一刀切”,由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区属各相关单位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自行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体制机制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22日至523日,2天)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杜林春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发改委、农牧局、残联、住建局、工科局、审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九原区总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负责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将成立协调小组的正式文件和工作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股备案。

2.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实效。我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步骤,尤其要明确自查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整治重点,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线索。我区和各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九原区受理举报电话:0472-7140075,接听人员:杨虹。要明确工作模式,举报电话专人接听、专册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备查。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各成员单位要将举报电话设立情况上报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4.及时进行公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苏木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二)自查阶段(524日至31日,8天)

第一阶段:分地区、分部门进行全面自查,要求自查覆盖率为100%

1.自查工作要求。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通过比对人员基本信息、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补贴批量信息、代理银行打卡直发信息,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应受益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2.报表填报。各苏木镇、街道以及有关单位还需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报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附件3)、问题统计表(附件4),于530日前务必报送到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对于不按时报送、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并严肃问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和抽查

由财政及各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自查发现的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苏木镇、街道予以重点关注。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自查是否全覆盖,自查工作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是否公示公开,发现问题是否上报规范整改等方面。同时,对重点检查的地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偏少、整改处理不力的地区,抽查可以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和下村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盟市审核、自治区重点检查上报、配合部委抽查阶段(61日至930日)

61-610日,包头市将对所属旗县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报表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上报财政厅;

611-831日,自治区将进行重点检查,对1-2个代表性盟市所属旗县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91-930日,要做好工作协调,配合部委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分别指定专职机构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各苏木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要明确任务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要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我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附件:1.九原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关于规范设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的通知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附件1

 

九原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推进九原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的要求,建立九原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区在“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中需要由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可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做好专项治理中专项检查、督查、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承担其他需要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二、成员单位

“区负总责、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责”的总要求,区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领导开展 “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召集人:杜林春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员: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

王红军  区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郝文利  区农牧局主任科员

范文欣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雅莉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咏梅  区卫健委副主任

   区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区残联理事长

   区住建局房管中心副主任

张利平  区工科局副局长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整体协调部署由区财政局集中收付中心主任王红军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股长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专职机构及联络人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处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指派专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具体工作。

1.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张富 股长

2.区农牧局农牧股  苗晓雨   股长

3.区民政局  刘晓文 主任

4.区审计局  周如  科员

5.区卫健委  边秀英  股长

6.区发展和改革委综合科  刘倩  科员

7.区残联教就部  温利强主任

8.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张改梅  副科长

9.区工科局节能科  刘帅  科长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负责召集。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参加会议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纪要做好落实工作;对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各成员单位按照决定做好落实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

1.制定我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九原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2.协调区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对财政、审计和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及时受理、追究、问责。

3.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设立区级举报电话,明确工作模式,并在相关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情况反映。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公开公示、媒体宣传对接以及动员部署会准备工作。

5.牵头并联合各相关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动员会及业务培训会。

6.牵头并联合各相关部门对我区各苏木镇、街道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抽查。

7.结合各苏木镇、街道自查和我区重点检查抽查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在我区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8.对我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结合我区重点检查抽查和整改规范情况,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报送市财政局。

9.配合国家部委9月份抽查工作。

10.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区农牧业局(扶贫办)

1.建立政策和资金台账。梳理本部门2017-2018年中央、自治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积极配合财政局等成员单位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派遣工作人员参与财政局牵头的对苏木镇、办事处“一卡通”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抽查。积极配合自治区重点检查,国家部委检查。

3.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三)区民政局

1.建立政策和资金台账。梳理本部门2017-2018年中央、自治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四)区审计局

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安排,有重点地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卫健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六)发展和改革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七)残联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八)住建局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九)工科局

1.建立政策台账。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建立资金台账。明确本部门2017-2018年各类惠民惠农财政发放资金的规模和发放情况。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2.建立问题台账,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重点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受理群众情况反映,做好新闻宣传和配合部署动员会等相关工作。

 

附件2

 

关于规范设立“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举报电话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要求,为更好完成我区“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决定由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电话设立与管理

(一)专线电话、专人接听、专册登记。区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设立专线电话受理群众“一卡通”相关情况举报,举报电话应明确专人接听,举报内容应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举报人具体身份信息、举报内容、拟处理措施、处理情况等。

(二)举报电话在配置上应具备录音和保密功能,应按规定存储举报录音信息,按保密规定处理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

(三)举报电话应在制度上明确接听时间和工作时段,方便群众举报,避免出现无人接听举报电话情况发生。

二、举报电话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电视广播播报、宣传资料发放、微信网络公开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形成舆论氛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三、举报内容处理

(一)明确责任人。在举报内容接听、初审、汇报、核查、处理等各环节明确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权责明确。

(二)及时协调处理。要将举报问题及时分解给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并争取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支持配合,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及时追究问责。

(三)按时上报。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将举报内容及处理情况在处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

各苏木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将举报电话设立情况在523日前函告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与监督股。(联系人:裴志超,联系电话:0472-7140075


zb52  附件3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xlsx

zb52  附件4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