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
工作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镇,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九原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九原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修订)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原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编工作,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现就有关考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信息报送情况;
(二)各信息网点单位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三)好信息评选情况;
(四)各信息点完成约稿情况;
(五)领导批示信息情况。
三、考评办法
上报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每年1—12月份。对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进行分类考评。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各信息网点单位年初设定基础分为100分,依据考评内容按月累积计算分值,年终进行统一汇总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任务。
(一)信息报送采用标准
1.苏木镇、街道、园区信息网点单位(11个):
阿嘎如泰苏木、哈业胡同镇、哈林格尔镇、麻池镇、沙河街道、赛汗街道、萨如拉街道、白音席勒街道、九原工业园区、九原物流园区、九原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苏木镇、街道、园区信息网点单位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20条,采用不少于36条(次);年报送问题类、综合类、调研类信息不少于8条,采用不少于3条(次)。
2.一类信息网点(24个):
区发改委、教育局、工科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设、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执法局、金融办、政务服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林草分局、环保分局。
一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20条,采用不少于36条(次);年报送问题类、综合类、调研类信息不少于12条,采用不少于3条(次)。
3.二类信息网点(18个):
区审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工商联、民委、供销社、交警大队、总工会、红十字会、妇联、团委、残联、金创总部经济园、供电分局、鑫达金矿、转龙酒业。
二类信息网点年报送信息不得少于60条,采用不少于15条(次);年报送问题类、综合类、调研类信息不少于6条,采用不少于2条(次)。
(二)信息采用计分标准
在本级采用计分的基础上,被上级信息部门采用及领导批示的信息,按相应分值累积加分:
1.区政府刊物采用综合类信息每篇加10分,市政府刊物采用每篇加20分,自治区政府刊物采用每篇加30分。
2.区政府刊物采用每篇问题类、综合类、调研类信息单篇加30分,市政府刊物采用每篇加40分,自治区政府刊物采用每篇加50分。
3.区级领导批示每条加50分,市级领导批示每条加100分,自治区级领导批示每条加200分。
(三)综合考评标准
1.选派人员到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室轮训的单位,年度考评加50分。
2.配合上级信息工作部门开展调研活动的单位年度考评加50分。
3.对信息工作缺乏重视,未能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报送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因迟、漏、瞒、错报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日常工作信息内容失实或报送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未按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每条10分累计从总积分中扣除。
6.未按要求参加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会议或轮训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7.未按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实施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考评总得分的20%。
8.年终报送信息数量和采用数量未达到考评办法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评结果
区政府办公室按季度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信息报送采用得分情况,年终将信息采用积分与综合考评积分合并计算,根据总积分排定名次并进行通报。
五、报送方式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必须通过区政府邮箱jyqzfbxxs@126.com报送信息,其他途径一律无效。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蒙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