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的通知
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交接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有关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前,主动与新到任岗位人员做好办公用品的交接,移交人要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要清点核对并做好登记入库,并将相关资料进行留存,确保办公用品等国有资产不闲置、不浪费、不流失。
二、要厉行勤俭节约。机构改革涉及的有关部门,要尽可能协调使用好已有的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最大程度控制和压减新购置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的数量,有效减少财政支出。在使用新的办公场所时,在清理、搬迁办公用品过程中,要爱惜公共财物,加强保护,防止损毁办公用品。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品使用相关规定,做好办公用品管理,不得随意超标准购入办公设备。
三、要履行采购流程。因工作需要,确需新购买办公用品的部门、单位,要列出采购明细,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置。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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